天子之三公之田视公侯,天子之卿视伯,天子之大夫视子男,天子之元士视附庸。
制农田百亩,百亩之分,上农夫食九人,其次食八人,其次食七人,其次食六人,下农夫食五人。
庶人在官者,其禄以是为差也。
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,禄足以代其耕也。
中士倍下士,上士倍中士,下大夫倍上士,卿四大夫禄,君十卿禄。
次国之卿,三大夫禄,君十卿禄。
小国之卿,倍大夫禄,君十卿禄。
次国之上卿,位当大国之中,中当其下,下当其上大夫。
小国之上卿,位当大国之下卿,中当其上大夫,下当其下大夫。
其有中士、下士者,数各居其上之三分。
凡四海之内九州,州方千里,州建百里之国三十,七十里之国六十,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,凡二百一十国,名山大泽不以封,其余以为附庸间田。
八州,州二百一十国。
天子之县内,方百里之国九,七十里之国二十有一,五十里之国六十有三,凡九十三国,名山大泽不以朌,其余以禄士,以为间田。
凡九州,千七百七十三国,天子之元士,诸侯之附庸不与。
天子百里之内以共官,千里之内以为御。
千里之外,设方伯。
五国以为属,属有长;十国以为连,连有帅;三十国以为卒,卒有正;二百一十国以为州,州有伯,八州八伯。
五十六正,百六十八帅,三百三十六长。
八伯各以其属,属于天子之老二人,分天下以为左右,曰二伯。
千里之内曰甸,千里之外,曰采曰流。
天子三公、九卿,二十七大夫、八十一元士。
大国、三卿,皆命于天子,下大夫五人,上士二十七人。
次国,三卿,二卿命于天子,一卿命于其君,下大夫五人,上士二十七人。
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,下大夫五人,上士二十七人。
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,监于方伯之国,国三人。
天子之县内诸侯,禄也;外诸侯,嗣也。
品制
制三公,一命卷;若有加,则赐也,不过九命。
次国之君,不过七命,小国之君,不过五命。
大国之卿,不过三命,下卿再命;小国之卿与下大夫一命。
凡官民材,必先论之。
论辨然后使之,任事然后爵之,位定然后禄之。
爵人于朝,与士共之。
刑人于市,与众弃之。
是故公家不畜刑人,大夫弗养,士遇之涂弗与言也。
屏之四方,唯其所之,不及以政,亦弗故生也。
诸侯之于天子也,比年一小聘,三年一大聘,五年一朝。
天子五年一巡守,岁二月,东巡守至于岱宗,柴而望祀山川;觐诸侯;问百年者就见之。
命大师陈诗,以观民风,命市纳贾,以观民之所好恶,志淫好辟;命典礼,考时月,定日,同律,礼乐制度衣服正之。
山川神祗,有不举者,为不敬,不敬者,君削以地;宗庙,有不顺者,为不孝,不孝者,君绌以爵;变礼易乐者,为不从,不从者,君流;革制度衣服者,为畔,畔者君讨;有功德于民者,加地进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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